蒙牛低溫終端三方推廣人員服務競談項目
競爭性談判信息公告
內蒙古華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低溫事業部銷售管理中心銷售策略管理部委托,現對蒙牛低溫終端三方推廣人員服務競談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編號:MNCGJH-20230504-0003
二、項目名稱:蒙牛低溫終端三方推廣人員服務競談項目
三、項目概況:
基于終端各渠道推廣執行需求,通過人員推廣互動、試飲等售賣動作、實現消費者教育、強化產品賣點、宣傳產品功能、提升消費者互動、增強品牌認知、拉動產品動銷能力,最終實現目標超量達成。
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優選能夠滿足人員招聘、培訓、管理、管理數據輸出等內容的執行管理公司,針對未來各品類人員推廣活動進行全方位服務。
項目分四個標段:
標段一:終端推廣臨促人員1人次;
標段二:終端推廣臨促人員2人次;
標段三:終端推廣臨促人員3人次;
標段四、終端推廣臨促人員4人次;
服務內容概況:
(1)臨時推廣人員、督導的招聘服務;
(2)臨時推廣人員薪酬的發放;
(3)臨時推廣人員人事風險全責外包;
(4)臨時推廣人員派遣,根據甲方要求,按照活動形式大小進行人數匹配;
(5)五六日、節假日、晚高峰等,每店1名或多名促銷員(實際時間、人數按照甲方要求);
(6)推廣人員門店進場申請和管控;
(7)推廣活動中產品試飲和攔截,對產品知識、產品賣點進行傳播,確保執行人員專業度和賣貨能力優秀;
(8)對單場活動銷售及KPI制定達成進行監督,并按時出具分
析,確保單店目標達成;
(9)銷售數據、試飲拉新數據及報告總結等;
(10)人員考勤、績效達成,薪資達成計算與發放;
(11)處理推廣期間內外因工作產生的糾紛和上下班途中發生的意外事件;
(12)因管理不當導致的法務案件,由執行公司進行處理。
四、資格要求:
1、競談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外幣按注冊時匯率計算)及以上,成立日期為3年(即2020年05月10日之前注冊即可)及以上,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
2、競談人具有獨立人員招聘、管理能力及豐富經驗,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至少兩個類似項目業績(以合同為準)。
3、競談人近三年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
4、競談人須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
5、競談人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6、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競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競談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競談;存在以上情況的,在通過資格預審的情況下,允許最先報名的潛在競談人參與競談。
7、不接受中糧及蒙牛低溫事業部銷售管理中心銷售策略管理部供應商黑名單(以蒙牛低溫事業部銷售管理中心銷售策略管理部集團采購執行管理部下發的黑名單為準)的企業參與競爭。
8、本次競談不接受多家單位聯合報價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五、報名須知:
報名資格文件的組成及順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原件。
備注:法定代表人須上傳法人證明材料及身份證原件,若為被授權人須上傳一份法人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原件及授權委托人近一年內在本單位的社保證明材料。
3、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至少兩個類似項目業績(以合同為準)
4、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或2020、2021、2022年)財務報表或經第三方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
5、提供能開具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一般納稅人認定資格證明材料。
6、提供本企業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證明材。
7、提供數據保密協議(附件2)。
說明:以上各類證書、證明材料應為原件的掃描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按以上“組成及順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資格預審截止時間前(如下)送到(ruixue@nmghuasheng.com)電子郵箱進行審查(過期發送不予受理),郵件主題為“單位名稱+項目名稱,郵件內容寫清楚報名單位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審查合格后方可購買談判文件(僅作為發放談判文件依據)。
以上報名資料需在提交電子版資質文件審核通過后,所有文件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郵寄、裝訂成冊(紙質資料發快遞)至報名聯系人處,作為資格審查材料(以上內容必須清晰、易辨認,否則將被視為沒有提供有效證件)一式兩份。
資料郵寄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錫林南路盈嘉國際綜合樓27層(芮雪15598075160)
資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時間要求提報的將被拒絕接收,所提供的資質業績文件中如有虛假情況,一經發現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六、項目時間安排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4日;
2、資格預審時間: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4日;
3、談判文件發售時間: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17日發售談判文件;
談判文件每標段售價:200元,售后不退(匯款后將回執掃描后發聯系人郵箱主題欄里寫清楚項目名稱);
具體打款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名稱:興業銀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開戶銀行賬號:592120100100050715
開戶銀行行號:309191002120
賬戶名稱:內蒙古華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林格爾分公司
4、談判時間:2023年05月23日9時30分(以發出的談判文件為準);
七、談判地點:(以發出的談判文件為準)
八、公告發布媒體: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蒙牛官網(http://www.mengniu.com.cn)及內部OA平臺”
此公告只在以上平臺發布,其他任何媒體轉載無效。
九、招標代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標代理機構:內蒙古華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芮雪(15598075160)/周靖宇(13474803800)
電話:0471-3957849/4918085(分機號碼:8011)
郵箱:ruixue@nmghuasheng.com
聯系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錫林南路盈嘉國際綜合樓27層
十、采購招標實施方及聯系方式:
采購招標實施方:蒙牛低溫事業部銷售管理中心銷售策略管理部
業務咨詢聯系人:王芳 聯系方式:15010278992
十一、監督單位及聯系方式:
監督單位: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標管理部
監 督 人:葛明星
聯系電話:13074772262
附件:1.潛在競談單位所報標段信息表
2.數據保密協議
蒙牛低溫事業部銷售管理中心銷售策略管理部
內蒙古華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0日
附件1:
潛在競談單位所報標段信息表
序號 | 潛在競談單位名稱 | 標段號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郵箱地址 |
附件2:
數據保密協議
甲方:
承諾方:
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保密的定義、內容和范圍
1、保密信息的定義:“保密信息”指本協議及其所有附件和補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諾方履行協議過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數據、圖紙、技術規格、商業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確標有“保密”字樣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調研、備份數據以及其他任何與我公司相關的信息。本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獲知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商業秘密的行為均屬泄密。
第二條,保密條款
1、承諾方同意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許向第三方直接或間接的透露保密信息。
2、承諾方負責對保密信息進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預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雙方采取的用于保護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經授權的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諾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協議確定的保密信息應用范圍外,承諾方不得在任何時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條款項下的義務適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據雙方事先或目前協議由甲方提供給承諾方的其他專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協議終止后,承諾方應立即自費將保密信息物歸原主,并歸還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體及其復制件或摘要。
7、協議確定業務的承諾方員工。如果參與本協議的承諾方員工不再繼續參與本項目,則應確保立即終止該員工獲得對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徑。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諾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規定;
2、承諾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所掌握的商業秘密事項;
3、承諾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牟取私利;
4、承諾方了解并承認,由于技術服務等原因,承諾方有可能在某些情況下訪問甲方數據。
5、承諾方同意并承諾,對所有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披露給任何第三人;
6、承諾方同意并承諾,無論任何原因,服務終止后,承諾方不可恢復地刪除任何商業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時,如甲方需要,承諾方保證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業秘密的文件或資料(如有)。
第四條,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諾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獲知的信息,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義務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適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從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獲得的信息;
4、未參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獨立開發的信息;
5、依據法律的規定或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可以獲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機構的要求必須公開的信息。接到此類要求后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將要披露的內容并提出意見。
第五條,如果承諾方違反本協議的以上規定情形,則甲方有權將承諾方拉入蒙牛低溫事業部銷售管理中心銷售策略管理部供應商黑名單,并要積極配合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收回已經泄露的信息。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第 【1】種方式解決: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因仲裁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由敗訴一方承擔。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訴訟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由敗訴一方承擔。
(說明:簽署主體為內蒙古蒙牛低溫事業部銷售管理中心銷售策略管理部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為內蒙古呼市和林格爾縣盛樂經濟園區時,爭議解決方式應選擇第2種方式解決;其他主體簽署時應選擇第1種方式解決。)
第七條,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承諾方:
代表人:
日期: